入貨須知
1、供貨商送貨時,必須攜帶標準的訂倉確認單,必須注明訂倉號、提單號、PO#、貨物款號(ITEM#)、目的港、供貨商名稱(代碼)以及正確的件數、重量、尺碼;附帶聯系人姓名及電話。
2、在裝車時請按PO#、ITEM#分開,不要出現混裝現象,以免在卸貨時產生分揀費用。
3、供貨商在裝車時,注意要將易碎品及托盤進行加固,以免在運輸過程中損壞貨物。
4、供貨商盡量不要使用已使用過的紙箱和使用過的標簽,避免箱嘜和卷標出現模糊或損壞。標簽/條形碼必須完好清晰,不可覆蓋條形碼或其他標簽。
5、如需在非工作時間(8:30-17:30)入貨應至少提前2個小時(工作時間)提出入貨(加班)申請,并承擔可能產生的費用。
6、如裝箱要求為掛衣,則發(fā)貨人必須是以掛衣車送貨。如果掛衣平放在車上,倉庫可以拒收。
7、貨物到達倉庫后,貨物外包裝必須完好無損,外包裝紙箱上沒有任何金屬附件。無擠壓、變形、破損/破洞、貨濕、油污等情況。(建議:供貨商可在入貨時攜帶幾個備用包裝,便于卸貨時發(fā)現包裝破損的貨物及時更換)
8、供貨商所用外包裝的封箱膠帶都要使用各自廠家(客戶)的專用膠帶,不要出現有二次封箱,如有二次封箱請用不同顏色的專用膠帶封箱。
山東捷豐國際儲運有限公司
倉儲部
2011/12/21